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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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wǎng)訊 3月11日,云南省發(fā)布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通知。


通知明確,我省在疫情防控形勢穩(wěn)定持續(xù)向好的前提下,預定開學時間如下:3月16日,符合返校條件的教職員工返校返崗,做好開學、教學準備和疫情防控、控輟保學等工作;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級開學;3月30日,中小學其他年級開學;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按有關要求“一校一策”有序開學;高等學校開學后一周左右,幼兒園、特教學校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將分批單獨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訓機構)未接到正式開學通知前,不得自行開學。



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

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體育局,各高校,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有關中小學:


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整體部署,經(jīng)省委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預定開學時間

在疫情防控形勢穩(wěn)定持續(xù)向好的前提下,預定開學時間:


(一)3月16日,符合返校條件的教職員工返校返崗,做好開學準備、教學準備、疫情防控、控輟保學等工作。


(二)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級開學。


(三)3月30日,中小學其他年級開學。


(四)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按有關要求“一校一策”有序開學。


(五)高等學校開學后一周左右,幼兒園、特教學校開學。


具體開學時間將分批單獨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訓機構)未接到正式開學通知前,不得自行開學。


二、開學準備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根據(jù)預定開學時間,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學校防控工作通知》),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一)各州、市、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shù)攸h委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好教育部門主管責任。


1. 推動完善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機制,周密部署開學工作和校園疫情防控工作。


2. 協(xié)調(diào)衛(wèi)健部門,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衛(wèi)健、疾控、就近醫(yī)療機構發(fā)熱門診、學校聯(lián)系機制,協(xié)調(diào)開通師生發(fā)熱門診綠色通道。


3. 指導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對各地各校開學前疫情防控準備、開學時關鍵環(huán)節(jié)把握、開學后各項措施落細落實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 組織好師生員工旅居軌跡排查,會同衛(wèi)健部門做好健康風險等級判定,在當?shù)攸h委政府統(tǒng)籌下,對高風險人群開展核酸檢測。督促學校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按要求上報高風險、中風險人員相關信息。


(二)各級各類學校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學校黨政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


1. 結合實際制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和機制,統(tǒng)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開學準備工作,將校內(nèi)食堂、超市、理發(fā)店、快遞點、保安等后勤服務人員納入疫情防控整體工作,實現(xiàn)全覆蓋。


2. 嚴格落實“人盯人”措施,建立學校、年級(院系)、班級三級網(wǎng)絡防控工作體系,對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做好人員分類管理,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并將其作為返校的評判依據(jù)。通過“云南教育云”平臺,按要求上報高風險、中風險人員有關信息。


3. 加強校園管理,積極推廣使用“云南抗疫情”掃碼軟件,加強對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管理和登記,確保外來人員可追溯、可管控。


4. 組織所有入滇師生員工開展健康狀況申報,掃描“云南健康碼”登記管理。


5. 儲備必要的公共應急防控物資,開展校園預防性消毒,對食堂、圖書館、宿舍及校內(nèi)超市、零售店等區(qū)域加強分區(qū)分類管理。


6. 指導師生員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護,告知學生和家長疫情防控義務。


7. 嚴格執(zhí)行“晨(午、晚)檢”。依托“云南教育云”平臺加強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三)師生員工及家長落實個人責任。


1. 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實向?qū)W校報告假期旅居軌跡和健康狀況。


2. 做好返校、上下學途中和居家防護工作。妥善保存返校票據(jù)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diào)查。


3. 按照健康風險判定標準,列入高風險、中風險人員暫不返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測、隔離等工作。


(四)仍在疫情嚴重、實施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區(qū)域的師生員工暫不返校。各地各校要做好師生的關懷工作和心理輔導,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加強學生線上教學指導,制定有針對性的教學彌補計劃,教師工資、津貼待遇等照常落實。


(五)招收境外學生的邊境縣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員工特別是境外學生開學前14天的旅居軌跡和健康狀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進行風險判定,建立風險評估檔案。各州、市、縣、區(qū)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防控措施。


(六)外籍教師和學生(留學生)按照國家和省外事方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開學前不返校,返校后與中國師生一視同仁,實行無差別防控措施。


(七)各地各校要圍繞《學校防控工作通知》及學校防控相關工作重點,對教職員工開展疫情防控內(nèi)容和流程培訓,確保全覆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明確個人防控責任,熟悉應急處置流程。


(八)各州、市、縣、區(qū)教育部門和非省屬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工作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開學安排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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